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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广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先生 (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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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716086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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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8257169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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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学生创业注册公司优惠政策 |
杭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一、实施工商注册优惠政策
(一)开通工商注册绿色通道。在市工商局和各城区工商分局注册大厅设立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专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各工商所办事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
(二)实行工商注册免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企业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低限额一律降低为3万元;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以股权出质融资。
(四)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大学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二、加大创业资助力度
(一)优化创业资助政策。完善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对大学生在校接受孵化并在杭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可参照享受资助政策。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经评审可给予20万元以内的资助。同时,简化创业资助资金拨付流程,首期拨付70%,其余部分在首期资助资金通过考核或审计后再予拨付。区级配套资助资金应在市创业资助资金文件下达后1个月内到位。
(二)实行房租补贴。新办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两年内由创业园所在地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其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两年内由纳税地财政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三)实施会展补贴。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参加各类会展,对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经企业纳税地政府部门认可后,由纳税地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单家企业每年*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三年。
(四)落实孵化器优惠政策。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建园资助;创业园和园内企业,可参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26号)的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五)鼓励申请国内外专利。在杭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及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取得国内外专利的,可根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科知〔2007〕126号、杭财教〔2007〕572号)的规定,申请专利资助及奖励。
(六)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扶持作用。积极引导建立天使投资基金,加强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的支持。有效运作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创业创新企业和项目,为处于初创期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扶持。
杭州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
标签: 房租补贴申请大学生创业申请表组织机构代码证下城区杭州 分类: 大学生创业*新优惠政策
一、 房租补贴:
1、申报:区人事局每半年组织一次申报。分别在当年5月前、11月前申请。
2、受理:先到企业所在街道审核盖章,再向区人事局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及材料。(材料:《下城区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审核:区人事局对企业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区财政局按补贴标准确定补贴金额,联合下达补贴资金文件。
4、拨付:区财政局根据资金文件向企业拨付房租补贴资金。
二、 会展补贴:
1、申报:区人事局每半年组织一次申报。分别在当年5月前、11月前申请。企业参展认可,区人事局常年受理。
2、受理:下城区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在参展前向区人事局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提交参展认可申请材料,经审批同意后参展。(材料:会展通知、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下城区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参加会展审批表》)
参展后可向区人事局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申请会展补贴,区人事局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受理并初审材料。(材料:《下城区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会展补贴申请表》、展位费发票)
3、审核:区人事局对企业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区财政局确定补贴金额联合下达补贴资金文件。
4、拨付:区财政局根据资金文件向企业拨付会展补贴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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